问题 | 拆迁房屋评估怎么评估房子的 |
释义 | 一、拆迁房屋评估怎么评估房子的 拆迁房屋评估评估房子的方式是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对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评估方法进行适用性分析后,选用其中一种或者多种方法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有交易的,应当选用市场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或者其类似房地产有经济收益的,应当选用收益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是在建工程的,应当选用假设开发法评估。 1.评估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就是指评估人员对被拆迁房屋的各项技术资料进行现场测定。 2.相关资料的综合分析。这一程序的主要目的是合理地确定被拆迁房屋作价补偿的基本数据,为补偿提供可靠的依据。 3.编写相关评估报告。评估人员综合被拆迁房屋资料,提出作价评估意见,具体确定被拆迁房屋价格的重要过程。 4.评估复核和审批。在评估工作人员完成评估工作后,由复核员到实在进行复核,复核后报审批人员进行审批。 二、拆迁房屋价值评估结果有异议怎么处理 对征收房屋价值的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还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法律网提醒您,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是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房屋拆迁估价报告的有效期 房屋拆迁评估报告有效期为一年。 关于估价报告的有效期,通常在估价报告中会有关于估价报告有效期的条款写明,房地产估价报告有效期一般为1年,即从出具估价报告之日起1年内有效。法律网提醒您,估价机构对估价报告有效期的规定可以短于1年,但不应长于1年。不管拆迁期限是多长,只要你估价报告过了报告上所载明的有效期(短于1年有效),估价报告即失效了,此时若还在拆迁期限内,且未签订拆迁许可协议,可要求重新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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