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漏水纠纷解决的不同途径 |
释义 | 一、房屋漏水纠纷解决的不同途径 房屋漏水纠纷解决的不同途径有: 1.因质量问题造成的向开发商索赔; 2.因装修房屋、改建管道、不当用水等对楼下住户造成侵害的,向楼上住户索赔; 3.装修中对其楼顶造成损害而导致渗漏的,向楼上住户索赔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五条 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二、房屋漏水纠纷的诉讼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因房屋漏水产生民事纠纷,其诉讼时效是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房屋漏水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新房漏水业主不能拒交物业费。交纳物业管理费是业主入住时的法定义务,享受物业管理服务的业主应当交纳物业管理费,不得以漏水等房屋质量问题为由拒交物业费。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3]《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五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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