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的立案标准 |
释义 | 一、刑事案的立案标准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案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由此可见,立案的标准有三条: 1、有犯罪事实 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 3、属于自己管辖 如前所述,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管辖的一定要管,不管是失职;不应当管辖的一定不管,管了就是越权。 ![]() 二、刑事案件立案时间有什么规定 没有具体规定多长时间公安机关必须立案,如果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予以答复,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在十五日内予以立案。 三、刑事立案要什么证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报案的立案标准很低,一般只要有证据证明有犯罪发生,而且严重程度达到刑事案件标准即可。一般,财产犯罪,犯罪金额达到5000以上,一般就会立案,而人身伤害等如果有轻伤以上,基本上也可以立案。而且在现实中,一般只要你说明情况公安机关觉得事情严重就会立案。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刑事案的立案标准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刑事案立案标准中包含了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这三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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