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标准 |
释义 | 一、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这里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 二、无过错方可以请求过错方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 1、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无过错方应当搜集哪些证据? 修订后的婚姻法中规定了无过错方可向过错方索赔,所以一旦婚外情被法院认定,无过错方就可获得损害赔偿。但由于存在婚外情的一方大多采取隐秘的方式,取证困难,导致大多数因婚外情而离婚的案件当事人无法获得损害赔偿。那么,无过错方应当搜集哪些证据呢? 一般来说,应当注意搜集以下关键证据: 1、《保证书》《悔过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无奈之下写下保证书、悔过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2、是嫖娼事件等,通常情况下会有警方介入,警方的笔录将会成为重要证据; 3、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作出处理的书面材料也是一类重要证据; 4、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予以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5、是照片、录音录像等,但这里要提醒各位当事人,此类证据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式取得,否则将无法作为证据使用。最好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调查取证,因为婚外恋的取证具有一次性,如若打草惊蛇,取证的成本和困难将增加。 证据的巧妙获取,确实能给成功办理离婚案件、缓解受伤害一方的心理压力具有着巨大的作用。 如果当事人具备以上行为的,将会被认定为过错方。对于婚姻中的无过错方来说,在离婚时如果要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积极搜集可以证明对方有过错的证据,请求对方的损害赔偿。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标准的相关知识,无过错方向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的条件在法律中已经规定出来了,本文也为大家介绍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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