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有什么权利 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权利有: 1.知情权; 2.陈述和申辩权; 3.要求举行听证权; 4.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权; 5.请求赔偿权; 6.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权; 7.申诉或者检举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 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行政处罚执行方式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行政处罚执行方式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三、行政处罚法的原则有哪些 1.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主要内容是: (1)处罚依据是法定的; (2)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 (3)实施处罚的职权是法定的; (4)处罚程序是法定的。 2.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3.适应违法行为原则。行政处罚,必须与受罚人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 4.一事不再罚原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