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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关于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释义
    一、关于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交通事故诉讼费最终由谁承担应视最终的判决结果而定。原告在提起民事诉讼时需要预交诉讼费用。在交通事故诉讼经过胜诉,受诉法院最终判决并且在判决生效后,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如果胜诉方愿意承担诉讼费用的,则由胜诉方承担。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二、交通事故纠纷的管辖法院
    交通事故纠纷管辖法院是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交通事故属于民事诉讼,因此适用民事诉讼时效,民事时效是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起算。如果受害人向侵权者主张权利,则时效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有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可以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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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法条: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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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8:2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