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耕地转为宅基地手续 |
释义 | 一、耕地转为宅基地手续 耕地转换为宅基地是一个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过程。 1.申请人需要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经过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示无异议后,国土资源管理所和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会进行现场初审。 2.审核通过的申请需上报乡镇人民政府,最终由县人民政府审批。 3.审批通过后,相关部门会现场批放宅基地并发放一书两证,即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建房完成后,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国土资源所将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进而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二、宅基地申请资格 申请宅基地的主体资格与条件是规定明确的。 1.合法申请人包括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的村民、外来人口落户后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人员,以及因自然灾害或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村民。 2.然而,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员、已有足够宅基地面积的村民或已出卖或出租村内住房的人员,将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3.不同省份可能有细微差异,需咨询当地土地部门确定具体条件。 ![]()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