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死亡赔偿协议书怎么写 |
释义 | 一、交通肇事死亡赔偿协议书怎么写 甲方:姓名: 性别: 年龄: 户籍所在地: 现在住址: 乙方:姓名: 性别: 年龄: 户籍所在地: 现在住址: 事件概括: 年 月 日 时 分, 驾驶 车(牌照号 )由 行至 公路 公里处时,与前面正常行驶的 车(牌照号 )相撞,造成 当场死亡。现 (甲方)与 (乙方)就 死亡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共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万元)。 二、甲方将上述 万元于本协议签订后当日付给乙方 万元,剩余的 万元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给乙方。 三、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由乙方 二人内部自行分配、处理,其分配、处理的方式、后果与甲方无关。 四、甲方履行付款义务后,乙方任何一人就此事保证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 死亡一事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 五、甲方履行二次(最终)付款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此事衍生的结果亦由首先提出方自行承担,另一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的。 七、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均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甲方有证人 在场,乙方有 在场共同见证并都已对协议内容表示满意。 八、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共七人签字时生效。本协议一式七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年 月 日 ![]() 二、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 因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其赔偿项目标准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三、交通肇事死亡赔偿标准 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个别地区对于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不再区分城市、农村,统一按城镇标准计算) 1、受害人为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符合按照城镇居民索赔条件) (1)≤60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20(年) (2)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20-(实际年龄-60)}年 (3)≥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5(年) 2、受害人为农村居民 (1)≤60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元/年)×20(年) (2)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元/年)×{20-(实际年龄-60)}年 (3)≥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元/年)×5(年)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交通肇事死亡赔偿协议书怎么写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协议书是双方在自愿的情况意思自治的结果,对于死亡赔偿的有关问题也是可以达成有关的协议的,只是我们要看哪些问题是可以进行约定的。这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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