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开庭的申请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一、延期开庭的申请程序是什么 跟法院申请开庭延期需要书写申请书,具体如下: 1.首先是写明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等或者法人写明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 2.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简要明确地写明申请人对何案件因何种原因提出延期申请。 二、延期开庭后再开庭怎么通知 法院推迟原定的开庭时间,主审法官或书记员原告告知当事人原因(另一方当事人申请延期;或法官有其他事情;或与法院重大活动有冲突),并重新安排开庭时间,送达开庭传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条 当事人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并通知其他当事人。延长的举证期限适用于其他当事人。 三、延期开庭后还可以撤诉吗 还可以撤诉。法律网提醒您,在案件宣判前,原告都可提出撤诉,但开庭后,是否准予撤诉法院会审查,一般没有违法情形或强迫撤诉情况的话,法院都会准许。只要是法院宣判之前,原告都可以申请撤诉,但是否准许,则由法院裁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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