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债务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 |
释义 | 一、个人债务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 夫妻个人债务认定情形是: 1.夫妻一方擅自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婚前债务; 3.双方同意在婚姻期间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4.配偶一方因侵权或犯罪行为所负的债务; 5.配偶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务; 6.夫妻一方擅自资助无扶养义务人的债务; 7.其它。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个人债务应当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吗 个人债务不应当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应当由欠债一方自己承担偿还责任,配偶没有义务代替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三、个人债务可不可以执行转让 个人债务可以转让。债务转移需具备的条件有有效债务存在;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符合形式要件;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的同意。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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