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期限有何规定 |
释义 | 一、民法典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期限有何规定 民法典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期限有如下规定: 离婚协议书自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离婚协议书生效后长期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协议书应当具备的内容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协议书要写明下列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2.离婚原因; 3.表明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4.孩子抚养问题; 5.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6.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 7.隐匿转移等财产处理; 8.精神损害赔偿。 三、离婚协议书不执行怎么办 离婚协议中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理。男女双方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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