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事故车停车费吗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事故车停车费吗 交通事故事故车需要交停车费吗?关于这个问题,得分情况而定。 如果是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这些交通事故停车费法律规定是不需要交的,由行政机关承担。 若停车地点是属于营业企业,一般就需要缴纳。 另外,要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通常就是由当事人自行承担了。 二、什么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是需要负全责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发生交通事故以下情况车辆驾驶人负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冲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三、交通事故处理有关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让法律网小编再为你整理一次全文内容吧。“交通事故事故车停车费吗?”是需要视情况而定的,如果是行政机关扣押查封的,那费用自然由行政机关承担;如果停在他人营业地点的,则需要当事人缴纳停车费用;但如果行政机关通知你取车后,你没有按时到达,那逾期的费用也是要当事人自己承担的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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