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厂搬迁员工怎么补偿 |
释义 | 一、工厂搬迁员工怎么补偿 在工厂搬迁的情况下,正常履行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造成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并且不能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无过失性辞退补偿标准 补偿标准主要依据员工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确定。具体来说“ 1.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三、补偿月工资 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工厂搬迁涉及员工权益,你还有其他疑问吗?法律网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快来提问吧!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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