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申请书去哪拿? |
释义 | 一、破产申请书去哪拿? 我国的法律没有允许个人破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中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破产法》第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个人破产”是指作为债务人的自然人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时,由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并对其财产进行清算和分配或者进行债务调整,对其债务进行豁免以及确定当事人在破产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迄今为止,我国仅将企业法人纳入适用破产法的主体,未设立自然人破产制度。在司法实务中,遇到自然人债务人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程序,主要是通过执行程序来解决该类纠纷。 ![]() 二、如何避免个人破产? 当自然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宣告其破产,将其全部财产全部公平分配给债权人,并对该自然人的身份采取某种限制措施的法定程序称为个人破产。 市场风险变幻莫测,人人都有破产的可能,但要倡导理性消费,特别是要量力而行。对于年轻人消费,首先要控制个人债务,衡量自己的能力,对风险要有清楚的认识,过度的负债将成为负担。一般的原则是,个人负债不要超过个人总资产的50%,这是一条基准线,否则就有风险。 避免个人破产,我们总结了以下经验: 1、要控制好个人债务,避免过度消费; 2、要购买适当的保险; 3、要注意控制投资范围; 4、要注意分散投资风险; 5、要注意合法合规,从而把的风险降到最低。 三、破产保护应当向法院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企业法人申请破产,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要求破产还债的书面申请; 2、企业主体资格的证明,需提供最新工商登记单; 3、企业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没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提供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定企业破产的决议文件; 4、企业成立时投足资本的验资报告,有追加投资的,还要提供追加部分投足的验资报告; 5、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破产申请书去哪拿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我们知道个人破产应向法院提出申请。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应该对一些常用的法律知识有所了解,这样才能在我们需要帮助的时候运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权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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