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公民政治权利的概念 公民的政治权利是指公民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自由。 二、基本政治权利和自由的具体内容: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的基础,是公民基本的政治权利,是公民极为庄严的政治权利,是人民当家作主的表现。 (2)我们应该选举那些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健康条件和议政能力比较好的公民当人大代表,才能真正代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行使国家权力。因此,我们必须十分珍惜,认真对待,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等政治自由。 (1)政治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基础。让人民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参加国家政治生活,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 (2)自由和法律的关系:我国公民享有合法的政治自由必须在我国法律范围内进行。法律是自由的体现和保障,法律和自由统一的,脱离法律的绝对自由是不存在的。 3、监督权. (1)监督权包括批评和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等形式。 (2)公民依法行使监督权,有利于克服官僚主义和不正之风,改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的合法利益。 三、公民的政治权利是公民的经济要求在政治上的集中反映,是公民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民其他权利的基础。 以上就是关于公民的政治权利的基本内容,如果还有其他不懂的法律知识,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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