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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案例
释义
    一、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案例
    案例:夜晚,歹徒跟踪一女子到一僻静处,正准备行凶,女子的朋友出现,两人想谈起来,歹徒便隐身于附近,意欲等女子朋友离开后再行凶,然而直到天亮,歹徒的行凶机会失去,女子朋友仍未离开,歹徒的行凶计划遂失败。请问这属于中止还是未遂?这里面似乎既有歹徒主观行为也有客观条件存在。
    举的例子属于犯罪未遂。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从这一定义中可以看出,犯罪未遂具有三个特点:
    (一)犯罪人已着手实行犯罪
    这一点是和犯罪预备行为的重要区别。所谓着手实行犯罪,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行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的客观方面的行为,例如杀人犯开枪射击的行为,投放毒药的行为等等。如果没有外力的阻碍,有可能直接引起犯罪结果的发生。
    (二)犯罪未得逞
    就是说犯罪行为没有完成某个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这一点是和犯罪即遂的主要区别。犯罪未得逞并不是没有发生任何危害的结果,只是说没有发生犯罪分子所追求的结果。例如,杀人犯虽没有把人杀死,却把人砍成重伤,造成残疾等等。
    (三)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这是和犯罪中止的主要区别。犯罪未得逞是违背犯罪分子意愿的。造成未遂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由于被害人的抵抗或是第三人的阻止,有的是由于自然力的阻碍,如大雨把犯罪分子点的火淋熄等等。
    以上三个特征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本案中,歹徒没有达成行凶的原因,并非本身主官不想行凶,而是缘于客观因素使其无法实施行凶的犯罪行为,所以属于犯罪未遂,而不是犯罪中止。
    
    二、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哪个更重
    犯罪未遂重。犯罪中止的主观恶性比犯罪未遂小,因此量刑会比犯罪未遂轻。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三、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异同点:
    (一)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
    (二)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实际结果违背行为人的本意,即欲为而不能为。在犯罪中止中,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主动放弃当时可以继续实施和完成的犯罪,即能为而不为。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根本区别。
    (三)行为结果不同。犯罪未遂的结果是犯罪未逞,是指行为人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并不等于不发生任何损害结果。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必须彻底地放弃犯罪。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还要求行为人必须有效地防止他已经实施的犯罪行为之法定犯罪结果的发生。
    (四)刑事责任不同。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对中止犯的处罚轻于未遂犯,其目的是鼓励犯罪分子不要把犯罪行为进行下去,从而有效地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免遭犯罪的侵害。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案例的相关知识,犯罪中止是基于主观意愿而自动放弃犯罪,犯罪未遂是基于客观情形而未能既遂。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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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7:5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