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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审查工程设计合同注意事项
释义
    一、工程设计合同注意事项
    1、设计费的确定
    《设计合同文本》第二条以表格形式要求当事人列明设计项目的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合同当事人在确定设计费时,应遵循以下原则:首先,设计合同或相关文件中双方对设计费率予以确认的,应尊重双方当事人的选择。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为《合同法》所规定的有名合同的一种,发包人和设计人是具有平等地位的民事主体,应当由《合同法》调整,并应最大限度地遵循合同自由的原则。实践中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及相关统一定额并非强制性规范,而是任意性规范。
    其次,在不能证明设计合同或相关文件中双方就设计费率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确定设计费。这只是在无相应合同条款援引的情况下,用以解决纠纷的技术性手段。
    2、定金条款的理解和适用
    《设计合同文本》第五条规定了定金条款,结合文本中第七条第7.5款和第八条第8.9款的规定,该定金兼有成约定金和解约定金的性质。如果当事人双方同意对定金额度进行修改,该数额不能超过总设计费的20%,超过20%的部分只能作为预付款,而不具有定金的效力。当事人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可按比例适用定金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0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可见,在发包人或设计人履行部分合同义务后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只不过在实践中,当事人往往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在仲裁或诉讼时也就未提出相应的请求,造成自己的权利未得到全面保护。
    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的确定
    关于建设工程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主要指建筑主体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根据《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的规定,建设工程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分为四类:对于临时性建筑,其设计使用年限为5年;对于易于替换结构构件的建筑,其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对于普通房屋和构筑物,其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对于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结构,其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此外,对于专业建筑工程,则应按照相应的专业技术规范要求确定其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对于具体工程项目,其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则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建筑等级、重要性来确定。在建设工程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内,工程承包人应当对该工程的主体结构(包括地基基础)进行保修。在填写设计使用年限时,设计人应当注意其与土地使用年限的区别。我国土地实行有偿、有期限使用的制度。国务院《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其他用地五十年。”可见,土地使用年限与土地使用用途有关,与建筑物建筑等级和重要性没有关系。
    
    二、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注意事项
    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注意事项:需要进行主体资格审查;要了解工程范围;了解建设工期,明确开工、竣工日期;确保工程质量:建设设计是否按照国家图纸标准建造;材料的质量保证等。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三、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
    │序号│分项│  建设规模  │ 设计阶段及内容 │估算  │费率│估算 │
    │  │目 ├──┬────┼──┬──┬──┤总投资 │%  │设计费│
    │  │名称│层数│建筑面 │方案│初步│施工│(万元)│   │(元)│
    │  │  │  │积(m2)│  │设计│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说明│                               │
    └──┴───────────────────────────────┘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_________元人民币。设计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付费额(元)│    付费时间    │
    │     │      │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
    │第一次付费│ 20% 定金 │      │ 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  │
    ├─────┼──────┼──────┼────────────┤
    │第二次付费│      │      │            │
    ├─────┼──────┼──────┼────────────┤
    │第三次付费│      │      │            │
    ├─────┼──────┼──────┼────────────┤
    │第四次付费│      │      │            │
    ├─────┼──────┼──────┼────────────┤
    │第五次付费│      │      │            │
    ├─────┼──────┼──────┼────────────┤
    │     │      │      │            │
    ├─────┼──────┼──────┼────────────┤
    │     │      │      │            │
    └─────┴──────┴──────┴────────────┘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发包人责任:
    6.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 设计人责任:
    6.2.1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
    6.2.3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年。
    6.2.4 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 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 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
    7.4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的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8.8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份,设计人_________份。
    8.9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8.10 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 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
    发包人名称(盖章):_________     设计人名称(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鉴(公)证意见:       │
    │                                  │
    │                                  │
    │                                  │
    │                                  │
    │         (盖章)                (盖章)  │
    │                                  │
    │                                  │
    │备 案 号:                              │
    │                                  │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
    │                                  │
    └──────────────────────────────────┘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审查工程设计合同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综上,审查工程设计合同注意事项为设计费的确定、定金条款的理解和适用和设计合理使用年限的确定。希望我的文章会对你的疑惑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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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7:4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