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同居分手财产分割 在同居关系中,财产分割是一件复杂的事情。 要确定的是同居共同财产,这包括同居开始的时间、同居前各自财产、共同添置财产的认定,以及涉及一方已婚的财产处理。 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如无明确约定,归属于名下登记者。 对于不需登记的财产,谁购买或使用,谁照顾或保管,就归谁所有。不可分割的财产则需协商分割或折价补偿。 二、非共同财产界定 法律网提醒你,同居期间,并非所有财产都视为共同财产。若同居双方预先有明确约定,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则应遵守。 短暂同居所产生的财产分割,要考虑经济混同程度和对大件财产的贡献。 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同居,对财产的处理需要重点考虑投入比例。 三、财产分割原则和方式 同居财产分割应遵循以下原则: 1.可分割财产各自按份额,不宜分割的折价补偿。 2.共同投资的企业或店铺,按份额享权承责或折款处理。 3.共同债权债务应平均分担,不均等则按份额。协商一致者按协议处理,否则法院介入。 4.原则上财产均等分割,但须考虑双方过错及保护无过错方、妇女、儿童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