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委会被投诉后果 |
释义 | 一、居委会被投诉后果 居委会被投诉后,上级部门将会根据投诉对居委会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居民委员会的基本职能和任务是: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2、办理本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3、调解民间纠纷; 4、助维护社会治安; 5、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其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向人民政府或者其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二条 二、居委会的基本职能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规定,居民委员会的职能如下所述: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三)调解民间纠纷; (四)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五)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六)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三、居委会的设立原则 居民委员会按照居民的居住状况和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设立。一般以100~700户居民设立一个居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5~9人组成。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的2~3名代表中选举产生。 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 居委会是按照居民的居住状况,在一定的居民区范围内设置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在于办理本居民区的公共事务,比如照顾本居民区内的孤寡老人,维护本居民区的治安和卫生,协助人民政府在本居民区推进相关工作等基本工作。居民委员会是一个服务大众的组织。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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