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赡养扶助义务有哪些 |
释义 | 一、赡养扶助义务有哪些 赡养扶助义务如下: 1.子女应当对父母履行经济上的赡养义务,在物质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2.子女当对父母履行生活上照料的义务,使患病的父母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以及妥善安排父母的住房; 3.子女应当对父母履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应当关心父母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父母。 二、赡养费给付情况 法律网提醒您:赡养费给付情况大致如下: 1.已婚的成年子女本人没有经济收入,但配偶的收入足以维持生活的,也应当承担赡养义务。 因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处分权。 2.不能以父母不抚养自己而推脱赡养责任,父母因为生活困难、犯罪或其他客观条件确实不能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在该子女成年独立后,如父母符合被赡养的要件的,子女仍应当尽赡养扶助义务。 3.父母取消子女对财产的继承权的,子女仍有赡养义务。 4.子女不能通过声明放弃财产继承而不承担赡养义务,子女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有效,但是不承担赡养义务的行为无效。 继承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父母和子女之间可相互继承遗产。子女自愿放弃这项权利,是对自己继承权的合法处分,法律是允许的。但却不能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来对抗法定的赡养义务 5.父母再婚的,子女不能拒绝赡养老人。 三、没有履行抚养义务的父母需要赡养吗 没有履行抚养义务的父母需要赡养的,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前者并非后者的前置前提条件,即使没有对子女尽抚养义务,子女也应尽赡养义务。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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