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后能否获取抚恤金赔偿? |
释义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后能否获取抚恤金赔偿? 问:我丈夫系一单位职工。上月初,他因交通事故死亡,肇事方已按有关规定作了赔偿。请问,我还能向丈夫生前所在单位要求支付抚恤金吗? 律师解答: 你仍有权享有抚恤金等待遇。 一方面,是因为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有关条款所作出的赔偿,都不属于抚恤性质; 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已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交通肇事的补偿和抚恤问题的函》中指出:职工因交通事故残废……除了肇事单位根据肇事人所负责任大小发给一定补偿费之外,原单位仍应按照劳动保护条例规定发给抚恤费。民政部《关于军人、机关工作人员因交通事故死亡抚恤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军人、机关工作人员因公乘坐车船、飞机发生意外事故死亡或因公外出(包括上、下班途中)被车辆撞死责任又不在自己的,除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发给保险金或赔偿金外,仍由民政部门按照因公牺牲的标准发给家属一次抚恤金。”“军人、机关工作人员乘坐车、船、飞机发生意外事故死亡(严重违法不包括在内),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民政部门仍可按照病故抚恤标准发给其家属一次抚恤金。”民政部、财政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社会困难补助暂行规定》中指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的,遗属补助费按应享受遗属补助的人数的标准计算,其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工资”,“遗属在享受定期补助后,当遇上特别困难,死者生前所在单位还可酌情给予临时补助”,“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用,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的经费内支付”。 相关知识 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 职工发给的费用。工人、职员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时,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死亡时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至受供养人失去受供养的条件为止。我国还规定有革命伤残军人抚恤费,革命军人牺牲、病故抚恤费,国家工作人员伤亡、病故抚恤费等。 我国抚恤金有两种: 一为伤残抚恤金,发放对象为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职工等; 二为死亡抚恤金,发放对象是革命烈士、因公牺牲人的家属。公民依法获得政府发给的抚恤金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什么是抚恤金? 抚恤金按国家相关规定: 1.抚恤金不纳税。 2.抚恤金不计个人收入. 3.抚恤金不是残疾军人的生活费。 4.抚恤金不能作为夫妻的财产进行分割。 5.抚恤金可以作为遗产。 6.抚恤金是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抚慰【抚慰包括精神抚慰和物质抚慰等】和经济补偿。 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相关的知识,小编为您推荐: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新标准及技巧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新标准及技巧 交通事故中无名氏死亡赔偿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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