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合同与协议的区别 |
释义 | 一、借款合同与协议的区别 借款协议和借款合同是没有区别的。法律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 借款合同当事人一般是金融机构与法人企业之间的借款关系,确定管辖权时,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首先,借款合同中明确了履行地,双方争议应由履行地法院管辖;如果借款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那么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法,即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若出借方(贷款方)即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一般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原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借款合同签订后,出借人(贷款人)未履行义务,导致借款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此时应履行义务的是出借人(即贷款人)一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法规定,由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此时应为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即贷款人所在地)。 ![]() 三、借款合同纠纷时效多长 法律网提醒您,借款合同纠纷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借款合同的当事人约定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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