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行政处罚时效多少年 |
释义 | 一、医疗事故行政处罚时效多少年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罚追究时效为2年。 1.这段时效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若违法行为持续或有连续状态,则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2.如果在违法行为发生后2年内未被行政机关发现,则不再予以行政处罚。 3.然而,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除外,这些特殊情况下的时效可能有所不同。 二、医疗事故行政处理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了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双重含义: (1)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 (2)对医疗事故争议的行政调解。 2.卫生行政部门,作为国家职能机构,根据宪法和政府组织法规定分设,负责卫生政策的实施和监督。它们处理医疗事故时,需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 3.申请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需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健康受损之日起1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 三、行政调解的性质 1.卫生行政部门在处理医疗事故争议时,其行为具有行政调解的性质。 2.在坚持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的基础上,卫生行政部门通过说服教育,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解决医疗事故赔偿纠纷。 这种行政调解旨在在法律框架内,以教育和协商为手段,平衡双方利益,实现公正和解。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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