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罚款滞纳金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交通罚款滞纳金什么意思 交通罚款滞纳金是指超过规定的缴款期限,向缴款人征收的一种带有惩罚性质的款项,一般是按超过规定期限的天数,每天征收应缴款额一定的百分比。 根据行政法理论,滞纳金是行政强制执行中执行罚的一种类型。 交通违章罚款滞纳金并不是立即就产生的,而是收到罚单之后的半个月内为期。 超过这个期限,才会发生滞纳金。如果是交警现场开的罚单,车主就要及时处理;如果是被电子眼抓怕,在没有开罚单的情况下,也是不会有滞纳金产生的。 对于广大车友们而言,千万不要因为眼下不会产生滞纳金就拖延时间,也不要等到快年审的时候在处理。 要知道,在年审的过程中,本来要准备的事情就非常多,如果再去集中处理违章罚款,就可能因时间不够而导致不能年审。那么到时候,很多手续都将办不了。 二、罚款滞纳金可以减免吗 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二条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第四十三条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三、交通违法滞纳金上限最高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章第109条规定:交通违法者自领到交通违法凭证15日内必须到有关部门接受处理或罚款,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从第16日起每日按罚金的3%收取滞纳金。 公安部拟增加“上限条款”避免“天价罚单”。公安部最近发布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一条为“交通违法罚款滞纳金不得超过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条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但未对加处罚款的上限作出规定。实际执行中,当事人一旦延迟交纳罚款,就可能出现加处的罚款数额大于原处罚款数额的情况。其中有相当多的人是因为不知道自己已经有违法行为被处罚,或因客观原因没能及时缴纳的。 公安部公布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了“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的规定。这就是说, “天价滞纳金”、 “滞纳金滚雪球”现象将从此终结。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交通罚款滞纳金什么意思的相关知识,综上可知,交通罚款滞纳金是一种罚款具有惩罚性质,因此受到违章处罚应尽快缴纳,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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