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济补偿金、违约金和赔偿金的区别? |
释义 | 一、经济补偿金、违约金和赔偿金的区别? 第一、法律性质: 经济补偿金在性质上讲具有劳动贡献补偿和社会保障双重功能,其产生是基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国家干预劳动关系的法律结果。 赔偿金则是指企业或员工因违反合同约定或因自己的故意或过失,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失即构成侵权行为时,承担给付对方一定数量的金钱的责任形式,也成为损害赔偿。 违约金产生的基础则是双方协议或合同的约定,因此没有约定就不会有违约金的产生,其在性质上是对合法契约的保护。 第二、构成要件: 经济补偿金是法定的,因此其构成要件主要是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赔偿金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四个: 一是当事人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 二是给对方造成了实际损失; 三是责任方存在过失,包括故意和过失; 四是这种过失与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违约金的构成要件则主要有两个: 一是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 二是违约金的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 第三、责任主体: 经济补偿金是国家法律强制的结果,其目的在于保护弱势的员工,所以经济补偿金的责任主体为企业,具有单一性,仅是企业对员工承担的一种责任,对于员工一方来见,不存在由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违约金和赔偿金的责任主体是双方的,在违约金或赔偿金责任产生时,由企业或员工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责任计算: 经济补偿金是国家法律、法规的直接规定,计算经济补偿金的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47条的规定及1994年12月3日劳动部颁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其中平均工资和连续工龄是计算经济补偿金的两个主要参数。 违约金的计算依据和方式则主要是员工和企业之间的约定。 ![]() 二、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后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有什么条件?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常劳动者面临重新就业的问题,给劳动者的生活造成一定的困难。因此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应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助,即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本法第3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因本法第26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不需事先通知用人单位可立即解除合同。当出现上述情形时,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并有权获得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6条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限是多久? 不一定。《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2、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3、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半年内按照半个月计算,满半年按照1个月计算。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经济补偿金、违约金和赔偿金的区别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如果是公司的问题是肯定要都对你支付赔偿金的,如果公司不愿意支付,你在在维权的时候是有法律可以依据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8]《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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