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垫付医药费怎么要回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垫付医药费怎么要回 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交通事故医药费垫付有以下的情形: (一)如果出现驾驶人有无证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等情形的,保险公司可以在保险限额范围内先行垫付抢救的费用。 (二)如果有抢救费用超出交强险赔付限额、车辆未购买交强险、交通肇事逃逸等情形的,可以由国家设立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抢救费用。 (三)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的责任已经认定的,可以由责任人先行垫付抢救的费用。 交通事故抢救费用先行垫付的情形有三种,分别是保险公司、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责任人先行垫付,而先行垫付的一方,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向责任人追偿的。追回垫付的相关抢救费用。 二、交通事故发生后伤者垫付的医药费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发生后伤者垫付的医药费的处理: (一)对于肇事司机:应当及时垫付伤者的抢救费用和必要手术等费用,这样至少保证伤者的伤情不因无钱医治而扩大,耽误了最佳治疗时机,不仅导致伤者承受更严重的伤害,后期理赔也会无形加大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 (二)对于受害人:肇事司机能及时垫付所有医疗费是最好的情形,但在肇事司机不配合垫付的情况下,自己应及时自行垫付治疗费用,若治疗费用紧张的应及时和交警部门联系,看能否和保险公司、肇事方或医疗基金部门协调获得帮助,及时保障受伤者身体健康利益。 (三)如若垫付了医疗费用,垫付方应保存好垫付的医疗费票据或由受害方出具的收条,以备在后期诉讼中作为证据主张相应权利。 三、一般情况下医药费由谁垫付 一般情况下,肇事者还是会先行垫付抢救费用、医药费用的,但是,法律未规定肇事方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交警不会确定赔偿金额,不会强迫肇事方垫付,只能组织双方调解,调解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如果调解不成由法院判决。 我国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只有法院和仲裁机构的调解书。所以在判决之前任何的支付都要肇事方自己愿意,谁都不能强迫他。 综上所述,根据相关内容规定,符合交通事故垫付医药费情形之一的,是可以向责任人追偿的。以上就是由法律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交通事故垫付医药费怎么要回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给您解答疑惑的。 引用法条: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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