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居住权将房屋出租产权人有权收回
释义
3年前,我和妻子离婚时达成调解协议,她享有房屋的居住权,我享有房屋的产权。上月,我得知前妻将该屋出租,每月收1000元的房租。而我现在需要租房住。我可否向法院请求收回前妻的居住权?
律师: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享有房屋使用权的一方,如再婚或者拥有自己的房产或者不再需要使用这一个房屋等条件,将丧失房屋的居住权。只有符合这一规定,法院才能支持你的请求。你需要向法院提供你前妻出租房屋等相关证据。
随便看
浅述专项集体合同
2022最新集体合同范本
浅述专项集体合同
关于集体合同的生效及其法律效力方面的规定
集体合同规定
集体合同的订立程序是什么
拆迁补偿安置房具有物权性质吗
借条没写日期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保证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重复抵押借款是否构成犯罪
副驾驶不系安全带怎么处罚
驾车不系安全带怎么处罚
交通事故无责方保险用赔付吗
交通事故无责方赔偿的条件
交通事故民事没钱赔偿怎么办
建筑承包模板
建设工程承包与发包的规定
建筑工程承包协议合同范本
什么是婚姻自由原则
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
异地预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怎么算
增值税预缴税款是什么
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都要交吗
税金和所得税的区别?
清算组有时间规定么
社会主义法的专门法律原则
社会主义法的人民性
社会主义法的人民自觉遵守性
社会主义法的人道主义的原则
社会主义法的体系
社会主义法的体系的特点
社会主义法的公正性
社会主义法的创制
社会主义法的国家强制性
社会主义法的国家强制性和人民自觉遵守性的统一
社会主义法的国际主义原则
社会主义法的基本原则
社会主义法的教育作用
社会主义法的本质
社会主义法的民主原则
社会主义法的特征
社会主义法的社会主义原则
社会主义法的社会作用
社会主义法的社会性
社会主义法的社会政治职能
社会主义法的科学性
社会主义法的规范性
社会主义法的规范性和社会性的统一
社会主义法的阶级性
社会主义法的阶级性和人民性的统一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0/19 23: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