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资拖欠,如何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
释义 | 一、工资拖欠,如何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工资拖欠,如下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1.申请。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5.采取强制措施 二、拖欠工资申请强制执行后能否撤回 拖欠工资申请强制执行后能撤回,已经交纳的申请费不退还。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应当交纳申请费。申请费按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执行程序中,申请人可以撤回申请,申请人撤回申请的,人民法院终结执行,已经交纳的申请费用不予退还。 ![]() 三、拖欠工资应该怎么办 拖欠工资的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或者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所在企业打了欠条的,也可以直接向当地法院申请支付令。 法律依据: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引用法条: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一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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