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证明工伤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 |
释义 | 一、如何证明工伤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 证明工伤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的方法是合理时间、合理路线。 合理时间是指,上下班有一个时间区域,具有正当性,可能早一点,可能晚一点,比如下了班以后,还要加一会儿班,或者是等交通的高峰时段过了之后再回家,这些都属于合理时间。 合理路线是指,路线有可能是回自己的住所,这个住所可能还不止一处;除此之外,往返于配偶、父母、子女的居住地,也算是合理路线。下班的途中需要到菜市场买一点菜,然后再回家,而且是顺路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路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认定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1.《职工工伤事故备案表》。 2.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书。 3.《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或者职工个人的工伤认定申请书。 4.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5.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家庭详细地址、电话号码。 6.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职工的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属职业病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7.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三、工伤认定裁决不满如何应对 1.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2.提起行政诉讼。法律网提醒您,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在经过行政复议后,对行政复议还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3.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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