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破产是否不用还债务 |
释义 | 一、申请破产是否不用还债务 公司在宣布破产之后,还是需要将债务进行抵还的。公司宣布破产后,债务会按照公司剩余财产里面按照债务优先顺序承担还款责任,破产后应当先偿还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等。并且在清算公司财产期间,需要先支付上述说的一些相应的款项,才能分配给股东。 如果自然人开的是有限责任公司,那么自然人就需要承担的是有限责任,但是法律有一项制度是法人的人格否认,就是特定情况下否认公司的独立地位,公司股东的财产也要承担连带责任,简单点来说就是公司的股东需要一同赔偿该公司所欠下的债务。 ![]() 二、公司破产已离职员工债权申报期限是多久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三、债权申报的方式是什么 1、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2、人民法院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当记明债权人名称、住所、开户银行、申报债权数额、申报债权的证据、财产担保情况、申报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已经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进行上述债权登记工作。 3、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人或者各债务人行使权利,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可就将来可能承担的债务申报债权。 4、债权人虽未在法定期间申报债权,但有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同意该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申请破产不是不用还债务,公司宣布破产后,债务会按照公司剩余财产里面按照债务优先顺序承担还款责任,破产后应当先偿还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等。以上便是法律网编辑为您找到的申请破产是否不用还债务的相关的内容。如果有其他的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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