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环境污染罪怎么鉴定才行 |
释义 | 一、环境污染罪怎么鉴定才行 环境污染罪鉴定方式是违反了国家对于保护环境的规定,擅自排放或者超标排放放射性等的有污染性的物质;擅自排放的污染性物质导致环境被严重污染,造成较为严重的影响。此罪应当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三年。 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法律快车提醒您,对于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这种比较特殊的侵权来讲,法律规定其适用特殊的诉讼时效规定,即一般是三年,同时也适用最长诉讼时效规定,即为20年。 三、环境污染侵权责任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环境污染侵权责任举证责任由侵权人承担,侵权人有证据证明自己没有侵权行为才能不承担或者依法减轻责任,除此之外,环境污染侵权人无其他免责事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三十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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