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流转方式有哪几种 |
释义 | 一、土地流转方式有哪几种 土地流转方式如下: 1.土地出租; 2.土地转包; 3.土地借用。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条规定,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 二、集体土地流转法定程序是什么 集体土地流转法定程序如下: 1.承包方村民委员会提出流转申请; 2.协商流转价格,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3.由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办理并向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第三十九条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价款,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三、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主要形式 集体土地使用权有以下三种形式: 1.宅基地 公民对其在农村依法所有的房屋的宅基地,享有使用权。使用权客体的范围一般以房檐滴水线为准,房屋所有权人只对房檐滴水线内的土地享有使用权。 2.自留土地 自留地、自留山是农业合作化以后集体分配给社员长期使用的土地。自留地主要是菜地,自留山主要为解决社员的生活用材。 3.公用企事业 农民举办乡村企业,或乡、村兴建公用设施需要占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法律网提醒您,除经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同意或决定外,还必须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土地使用者才能取得土地使用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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