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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务派遣拖欠工资找谁
释义   一、劳务派遣拖欠工资找谁
    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法院解决,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他的拉横幅等行为都是不可取的。拖欠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给个人工作的,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二、劳务派遣不发工资告谁
    劳务派遣不发工资而产生纠纷的,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关系起诉派遣单位。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和派遣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应通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适用劳动法规定的仲裁时效。
    根据《劳务派遣合同》约定,企业按月管理和考核派遣员工情况,确定派遣员工应发工资总额、社保经费、加班费、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等,每月底划拨到派遣机构财务帐上,派遣机构代发全部派遣员工的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代扣社会保险金。所以,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由用人单位发放,在派遣单位领取。派遣单位负责给派遣人员发放工资,购买社保等。
       三、劳务派遣的原则有哪些
    1、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原则。全国人大法工委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给出答复,答复确定了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三原则: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所谓辅助性,即可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岗位须为企业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指正式员工临时离开无法工作时,才可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一人临时替代;临时性,即劳务派遣期不得超过6个月,但是目前也没有详细的法律规定。
    2、雇员租赁原则。劳务派遣的本质是雇员租赁,“派遣”一词并不适用于解释劳务派遣经营活动的法律关系和业务特征。“租赁”一词却能概括劳务派遣所有业务特征,并合理解读劳务派遣复杂的三方法律关系。租赁与雇佣一样更适用于解释劳动力与工作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以生产线承包为特征的劳务外包合作,因为不存在租赁关系而并非劳务派遣,也不适宜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3、同工同酬原则。现行法律制度规定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当实行同工同酬制度,让派遣员工与企业自身员工享受完全相同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4、拒绝垫付原则。现行法律制度明确了劳务派遣三方法律关系中,用工单位应当实际承担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这就是劳务派遣公司不垫付原则的法律基础,也就是说派遣公司不为用工单位垫付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
    5、受益归则原则。《侵权责任法》规定:“派遣员工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谁用工,谁受益”是一种普通常识,“谁受益,谁担责”则是利益义务对等的基本原则。派遣员工一旦出现工伤事故,工伤保险待遇赔偿不足部分则应有真正用工受益方即用工单位负责承担。
    以上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劳务派遣拖欠工资找谁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劳务派遣职工被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通过协商、投诉、仲裁以及诉讼方式解决。注意,如果起诉的话,是起诉派遣单位的。如果您对上述内容还有其他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解答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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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3:2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