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人借款抵押物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私人借款抵押物怎么处理 对于私人借款中的抵押物,如果借款人及时还款的,则不需要处分抵押物;如果借款人不及时还款的,则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私人借款抵押物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办理抵押物登记要提供的材料有: 1.当事人填写的《抵押登记申请表》; 2.签署好的抵押合同; 3.房产登记中当事人具备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权属证》或《房地产权证》等; 4.房产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房产抵押的法人资格证明。 三、私人借款抵押物转让会不会要抵押权人同意 抵押物转让不用取得抵押权人同意,但应当告知抵押权人。 根据法律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的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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