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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破产债权可以转让吗
释义
    一、破产债权可以转让吗
    (一)按照我国《破产法》的相关内容之规定,即“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只能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即一般情况下,破产企业债权的受偿主体只能是清算组。
    (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破产规定》”)的相关内容之规定,即“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以债务人为原告的其他民事纠纷案件尚在一审程序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即破产企业的涉诉债权是能够改变案件司法管辖权的一个重要理由
    (三)按照《破产规定》的相关内容之规定,即“债务人在被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属于破产财产,但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即破产企业的债权不受原合同所约定债权的履行期间限制。
    (四)按照《破产规定》的相关内容之规定,即“清算组应当向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于限定的时间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七日内提出,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在收到通知后既不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又没有正当理由不在规定的异议期内提出异议的,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经人民法院裁定后强制执行”。即破产企业的债权必须经过同债务人直接确认或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后才可进入破产财产或执行程序。
    
    二、可以进行破产抵销的债权种类
    破产抵销权相较于合同法上的抵销权,从构成要件上看,在合同法所规定条件上进行了扩张,破产抵销权不需要所抵销的债务之间给付种类和品质相同,也不要求双方债务均已届期,只须双方互负债务且不属于禁止抵销的债权债务。只要不属于法律规定不可抵销的债权类型,债权人便可行使破产抵销权。
    根据《破产法》、《破产司法解释二》的相关内容规定,法定不能抵销的债权主要有:
    (一)破产开始后受让的债权;
    (二)在破产受理日前一年内知晓债务人已具备破产原因后,取得的债权或负担的债务;
    (三)债务人股东因欠缴债务人的出资或者抽逃出资对债务人所负的债务;
    (四)债务人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或者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对债务人所负的债务。
    三、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费用:
    (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共益债务: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进一步加大保护普通职工的利益,控制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资支付;《民事诉讼法》和《企业破产法》两者相比,《企业破产法》由于颁布时间晚,更适应中国经济情况的发展,其表述更为更为完善,更为具体。
    看到这里,法律网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因此在进行债权转让的时候,是需要按照公司法的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才可以。好了以上就是破产债权可以转让吗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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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4:4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