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大交通事故索赔 |
释义 | 重大交通事故索赔 【案情聚焦】 七月三日晚七点五十分在大连湾街道拉树房村,一辆满载土石的大货车在羊汤馆门口将一辆轿车撞扁后又顶着辆皮卡冲进羊汤馆,当场造成四人被挤死、多人重伤;七月五日中午十二时三十分在甘井子区红旗西路与恩泽街交汇处,一辆微型面包车与一辆大货车迎面相撞,面包车内两男一女死亡,还有一人受伤;也就是在这同一天早晨,在庄河市市场村附近集市发生了一面包车失控冲进市场人群的车祸,造成一死两伤的后果;一小时后,在庄河市大郑镇附近公路发生一大货车追尾客车的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十多人受伤。三天四起车祸十多条人命啊,心何以堪、情何以慰! 那么这些骇人听闻的交通事故日后就不可避免要出现索赔诉讼。重大交通事故赔偿官司怎样打才顺利便捷且获赔较多?在追究肇事司机刑事责任过程中,受害方权利人怎样行使诉权才能争取到最高额赔偿呢? 【律师说法】 对此,大连市办理交通事故案件的专业律师栗忠明评析指出:依照我国刑法第133条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交通肇事造成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案涉对于受害人在事故中受到的经济损失,以我国《侵权责任法》生效日划分,在处理程序上有所不同。2010年7月1日之前发生的案件,按照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案件被害人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只能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在刑事判决生效后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并且对于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不再处理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例如2009年9月行人高某因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撞死亡,肇事司机李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交警机关对李某予以刑事拘留并移送检察机关提请审查起诉,追究其刑事责任。 受害人高某的近亲属为了更多地索赔,在法院提起了独立的民事诉讼,请求被告李某及保险公司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70余万元。但在法院庭审当中,被告李某及保险公司的代理律师均对原告起诉程序和精神损害赔偿诉求进行抗辩,法院民事判决最终没有支持高某近亲属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 对于在2010年7月1日之后发生的案件,依照生效的《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就没有以上那些限制,该法规定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赔偿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 那么,受害方如果遇到如前这种造成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索赔案件,应考虑通过以下手段获取尽可能多的经济赔偿: 一、选聘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代理索赔,避免走弯路; 二、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要求追究肇事者刑事责任的同时,请求民事赔偿调解,以调解促和解,以和解促赔偿,用谅解和缓刑提升赔偿额; 三、处理侵权责任法生效后发生的案件,在肇事车辆有交强险的情况下,可以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请求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在内的全面赔偿。 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交通事故索赔相关的知识,小编为您推荐: 交通事故索赔须知细节 交通事故索赔须知细节 交通事故索赔三大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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