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办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
释义 | 在生活中,我们常说的离婚是指协议离婚,即夫妻双方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并且自愿离婚的离婚形式,协议离婚的程序比较简易,所需材料是一些证明身份的证件,下面是法律咨询网的小编为您解答的“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的问题。 一、离婚需要的材料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本人的结婚证;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二、离婚的条件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半身免冠照片; 当事人持有规定的身份证件。 三、离婚的程序 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查验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四、颁发离婚证 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由此可见,常见的离婚手续即协议离婚手续还是比较简单的,只要夫妻双方对离婚事宜协商一致就可以顺利办理离婚手续,要带的证件就是以上小编为您介绍的信息。如果您还需要了解更多与之相关的信息,可以到法律咨询网找在线律师进行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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