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理解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公共安全 |
释义 | 一、如何理解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公共安全 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以及财产方面的安全。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保护法益是公共安全;行为具有公共危险时才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反之,危害公共安全意味着行为具有公共危险,因此,这些犯罪被称为公共危险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保护法益,是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身体的安全以及公众生活的平稳与安宁。据此,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危害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以及公众生活的平稳与安宁的行为。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包括哪些种类 包括如下种类: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失火罪;过失决水罪等。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既遂)】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结果加重犯)】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条件如下: 1.客体要件:危害公共安全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产、生活安全。 2.客观要件: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既可以表现为有作为,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 3.主体要件:危害公共安全罪主体多数为一般主体,少数为特殊主体构成。 4.主观要件:危害公共安全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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