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诉讼离婚所需材料 |
释义 |
一、离婚诉讼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二、异地诉讼离婚所需材料 1、起诉书; 2、结婚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子女情况的证明; 5、财产状况证明; 三、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上述文章回答了关于“异地诉讼离婚所需材料”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男女双方诉讼离婚的应当依法进行。除了诉讼离婚,还可以协议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如有其它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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