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责任赔偿标准 |
释义 | 一、关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责任赔偿标准 发生一级甲等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全额赔偿患者方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丧葬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内容: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 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 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二条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五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三、小孩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凭据给付,外地治疗有转诊单; (二)监护人照顾的误工费。收入标准(天/月/年)×误工时间(有实际收入按实际收入,没有实际收入的按同行业中等标准);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住院天数); (四)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五)交通费、住宿费(需要记录并有凭证) (六)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上一年所在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10%。 医疗事故赔偿各地还会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情况来确定数额,目前我国法律对于医疗事故赔偿的规定还是比较详细的。以上内容就是法律网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关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责任赔偿标准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九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一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二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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