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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发生工伤医药费谁垫付
释义
    一、发生工伤医药费谁垫付
    由用工单位或者个人先行垫付。一般情况下,员工发生工伤后,公司会承担员工的医药费用。公司会要求员工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和费用票据,然后直接向医院或药店支付医药费用。如果雇主为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员工的医药费用可以由工伤保险进行垫付。员工在就医时需要提供相关的工伤保险信息和证明材料,医院可以直接与工伤保险机构结算费用。用人单位资金周转困难,工伤职工有能力垫付的,也可以先行垫付。
    二、发生工伤垫付医药费需要什么资料
    1.《社会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请表》一式一份;
    2.《工伤认定决定书》或经认定的《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即退回;
    3.财税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收据(发票)原件(背面需有工伤职工或家属签名);
    4.与财税部门印制的专用收据(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住院、门诊均须提供,上面须详细列明具体明细项目及其数量、金额),手写明细清单须盖医院财务公章;
    5.门(急)诊病历、出院小结(记录)复印件(病历须复印封面);
    6.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三、发生工伤垫付医药费怎么申请仲裁
    法律网提醒您,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因工伤认定后产生纠纷,仲裁流程如下:
    1.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诉书以及相关材料;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五日内向被申请人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
    4.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
    5.仲裁庭开庭审理、调解;
    6.做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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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9: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