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清算小组成员由谁组成的 |
释义 | 一、公司清算小组成员由谁组成的 公司清算组成员要由自然人组成,如果是公司自行成立清算组的,由股东、董事等人作为清算组成员。如果法院指定的,由公司股东、董事、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人员或者机构产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公司解散清算流程 法律网提醒您,公司解散清算流程如下: 1.公司依法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 3.办理债权申报和登记; 4.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5.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6.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办理注销登记。 三、怎样启动公司清算 启动公司清算的程序有: 1.公司自行清算的启动。公司法上的清算是指非因破产原因而在破产程序之外进行的清算,即公司的解散清算。 2.公司强制清算的启动。强制清算主要指在公司自行清算无法启动时,通过公权力的介入而开始的一种解散清算。 现行法律规定,主要指通过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开始清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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