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责任公司解散后债务承担主体怎么确立 |
释义 | 一、有限责任公司解散后债务承担主体怎么确立 有限责任公司解散后债务承担主体的确立方式: 1.因分立解散的,公司债务承担主体为分立后的全部公司,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2.因合并解散的,公司债务由合并后公司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3.公司解散后破产的,由公司清算的全部财产为限承担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有限公司解散的情形都有什么 有限公司解散的情形如下: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三、公司被法院判决解散后如何处理 法律网提醒您,公司被法院判决解散后处理的方式: 1.由公司成立清算组,公司不成立的,由法院依法组成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4.并对公司债权债务进行清算, 5.清算结束后,依法申请注销公司。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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