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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
释义
    一、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
    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需要以下材料:
    1.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原件,一式四份);
    2.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一式二份);
    3.外资企业章程(原件,一式二份);
    4.外资企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名单(原件,一式二份);
    5.外国投资者的工商登记证明文件(中英文,复印件,一式四份)、资信证明文件(中英文,复印件,一式二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中英文,复印件,一式二份);
    6.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及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一式二份);
    7.需要进口的物资清单;
    8.其他需要报送的文件。法律网提醒您,两个或两个以上外国投资者共同申请设立外资企业,应报送其签订的合同副本。
    二、自然人独资企业有税收优惠么
    个人独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增值税:3%
    2.个人所得税核定时:1.5%(小规模最高1.5%)
    3.附加税0.075%(增值税的5%,小规模企业减半征收)
    4.个人独资企业免交企业所得税,经营模式比较灵活,且企业总税负较低,入驻税收洼地获得扶持后基本都是在4.95%--5.17%之间。
    
    三、国有独资企业的不动产能否抵押
    国有独资企业的不动产能抵押,有权处分的不动产能抵押,只要该不动产没有争议,没有纠纷。《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海域使用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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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5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