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视频遗嘱的有效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视频遗嘱的有效条件有哪些 我国法律未规定录像遗嘱的形式,但与最类似的录音遗嘱相比,录像遗嘱在具有声音的同时还拥有画面,更有利于还原当时的情况,因此,可以比照录音遗嘱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录音遗嘱的有效条件如下: 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 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 3、录音开始时,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 4、遗嘱人必须说明制作录音遗嘱的具体地址和年、月、日、时; 5、录音制作完毕,应当密封保存,并在封面上由遗嘱人、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然后,由遗嘱人或交见证人保管; 6、继承开始,由见证人及继承人到场并检验封皮的完好情况。 可以得出,在视频遗嘱的制作中,立遗嘱人应自己亲自叙述遗嘱全部内容,不得由他人代为转述。两名见证人应当把自己的姓名、年龄、职业、工作单位等事项一并录制,并对录制情况做出说明。还要注意的是,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遗嘱的内容须合法。 二、订立遗嘱的方式有哪些 1、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录音遗嘱: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5、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解答的有关视频遗嘱的有效条件有哪些的问题。立遗嘱的时候一般都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才会具有法律效力,但是特殊情况除外。遗嘱最好去公证一下,这样不会引起纠纷。如果您对遗嘱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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