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法建筑行政强拆程序怎么办 |
释义 | 一、违法建筑行政强拆程序怎么办 违法建筑行政强拆程序大致如下: 1.立案审批。执法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立案调查的,进行立案审批,该程序是内部程序。 2.调查是否有相关规划手续,询问当事人、制作询问笔录。 3.制作限期拆除决定书,并送达。若是未找到违建所有人则通过公告送达。 4.限拆期限届满未自行拆除的,等诉期6个月。 5.催告当事人履行拆除义务,催告期10个工作日。 6.执法机关制作强制拆除决定书并送达。 7.实施强制拆除前进行公告。 8.实施强制拆除。 二、不得施行强制拆迁的情形 不得施行强制拆迁的情形大致如下: 1.未经裁决的; 2.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提供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实施强制拆迁,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法律网提醒,政府申请行政强制拆迁时应提交被拆房屋证据保全公证书的规定,即在政府下达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书前,被拆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就办好了。 三、违章建筑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违章建筑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是否符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如果同时符合上述条件,则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反之无效。法律网提醒,对于上述第三个条件,法律或行政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涉违章建筑的合同无效,而对于建筑物是否符合城市规划的问题系属一般行政法规法律的管理性规定,故因涉违章建筑的合同不违反强制性规定,亦不能认为合同无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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