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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诉讼离婚一般需要什么资料
释义
    一、诉讼离婚一般需要什么资料
    诉讼离婚需要的材料如下:
    1.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
    2.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3.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
    4.夫妻感情破裂或者没有破裂的相关证据;
    5.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诉讼离婚怎么写起诉状
    诉讼离婚起诉状内容包括如下: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3.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4.原告应当提供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也应当提供。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诉讼离婚多久立案
    起诉书上交到法院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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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8:4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