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地安置补偿方案由谁制定 |
释义 | 一、征地安置补偿方案由谁制定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方案是由房屋征收部门拟定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论证。 二、什么是征地补偿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2010年7月13日,国土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 在2012年11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但至2012年11月29日具体修改条款还未知。 三、企业拆迁应赔偿哪些项目 1、替代土地的租金价差损失。 企业的经营场地通过租赁得来,租赁合同一般是10年以上的长期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的租金一般会比较低,拆迁之后重新租赁同样的场地,必然产生租金的差价。 2、经营损失/停业停产损失。 根据企业经营范围和营业创收,拆迁导致企业停产停业的时间会有所不同,造成的损失也不同。 3、地上物的损失。 地上物包括房屋、临时建筑、树木花草、道路、机器设备等。可搬迁的,折价补偿,不可搬迁的,应全部补偿。损失需要专业的评估公司参与。 4、搬迁费用。根据搬迁所需的人力物力协商确定。 5、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 拆迁如果导致员工解聘,那么,应当根据具体跟员工的劳动合同,结果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6、无形资产的损失。 以上是一篇关于“征地安置补偿方案由谁制定”方面的文章的介绍,主要介绍了征地安置补偿方案的制定者,还有征地补偿的概念以及企业拆迁需要赔偿的项目。此外,对于征地补偿纠纷方面的法律问题,可以自行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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