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益物权的作用,用益物权的范围 |
释义 | 一、用益物权的作用 用益物权的作用如下: 1.促进物的有效利用 在用益物权法律制度条件下,用益物权人可以通过对他人之物的使用获得利益,从而使人们在不能取得或不必取得某些物的所有权时,也能利用该物而获得利益。 2.保障物的使用过程中的利益平衡 在当代,用益物权制度不仅是在物的所有人和利用人之间维持利益平衡,还要维持社会与物的所有人及利用人之间的利益平衡。 3.维护物的利用秩序 (1)确定主体的权利义务模式。 (2)公示既有用益物权。 (3)规制用益物权变动方式。 二、用益物权的范围 用益物权的范围如下: 1.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利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2.宅基地使用权,权利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3.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然人或法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4.地役权,权利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5.居住权,自然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 三、用益物权有动产物权吗 用益物权有动产物权。法律网提醒您,我们国家有四种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都是属于不动产。 用益物权,是指以一定范围内的使用、收益为目的而在他人之物上设立的定限物权。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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