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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权与物权有哪些区别?
释义
    一、债权与物权有哪些区别?
    债权与物权的区别是:
    1.行使权利的条件不同。债权为请求权,债权人只有通过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才能实现自己的特定利益。而物权为支配权,物权人无须借助于他人的意思和行为,即可行使权利,并实现自己的利益。
    2.设定的方式不同。除了法定之债外,合同之债的设定采任意主义。当事人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即可依自己的自由意思,任意设定债权。而物权的设定采法定主义,除法律有规定者外,不许当事人自行创设,也不许变更物权的内容。
    3.权利的性质不同。债权为相对权,物权为绝对权。
    4.权利的客体不同。债权的客体为给付,即债务人的特定行为;而物权的客体只能是物。
    5.权利的效力不同。物权具有排他性,债权则具有相容性; 物权与债权同时存在于同一物之上时,物权具有优先效力;物权具有追及性,而债权则无。
    二、物权包括哪些权利
    物权包括以下这些权利:
    1.所有权
    所有权是构成物权的基础,所有权制度是物权法的灵魂。担保物权和用益物权是从所有权派生出来的。
    所有权是指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和动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处分权是所有权区别于其它权利的重要特征。所有权包括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并派生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2.用益物权
    用益物权,所有权是自物权,用益物权就是他物权(限制物权),是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物权法所规定的用益物权种类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
    3.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是指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设立担保物权的目的就是为了担保债权人的债权的实现。
    
    三、物权的支配关系是怎样的
    法律网提醒您,物权的支配关系是:
    1.人对物的全面的支配关系;
    2.人对物的利用关系;
    3.人对物的交换价值的支配关系;
    4.人对物的占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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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9:10:53